1
1
1
1
2
2
2
抓紧!佛山三水4类对象可领补贴最高每人1000元
9.2566万人阅读过
提示:本次补贴对象为企业、员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村(居)委4类对象
今日(3月5日)下午,三水区召开进一步推动企业员工返岗就业工作会议。会议解读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推动企业员工返岗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措施》)。
《措施》共提出5项推动员工返岗保障企业用工的补贴。这5项补贴将上线佛山扶持通平台申报,其中,企业包车补贴、员工自行返岗补贴力争在4月30日前发放;企业聘用新员工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村(居)委动员富余劳动力就业推荐补贴计划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由各镇(街道)和三水区人社局审核后发放。
1、提供包车服务及给予企业包车费用补贴
开辟企业员工返岗“绿色通道”,政府为重点企业和重点用工企业提供包车接送服务。同时鼓励企业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组织佛山市外员工返岗,在3月1日至3月20日实施的,分别按省内150元/人、接壤省300元/人、非接壤省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包车费用补贴。
2、给予自行返岗员工及新员工交通补贴
对佛山市外在3月1日至3月20日自行返岗的员工及企业新聘用的员工,分别按省内150元/人、接壤省300元/人、非接壤省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在3月21日至3月31日返岗或新入职的员工,分别按省内80元/人、接壤省150元/人、非接壤省25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3、给予企业增员补贴
在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企业聘用首次在三水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增员补贴。鼓励企业实行“老带新”奖励政策,企业现有返岗员工推荐新员工到企业工作,建议企业给予推荐人一定金额奖励。
4、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
对《“二十五条”》第十条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新招聘员工补贴增加扶持力度。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推荐人员就业,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的基础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单间企业累计推荐30人或以上,补贴标准上浮200元/人。
5、给予村(居)委动员富余劳动力就业推荐补贴
对区内村(居)委收集辖区内富余劳动力信息,对接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并成功推荐就业的,按照50人以内300元/人,50人及以上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具体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正在加紧沟通中,请收藏本页后及时查看,我们将会第一时间公布!
长按上方二维码自动识别
分享本文给好友,说不定好友也需要哦
三
加载中
投诉页面
显示封面
分享本页
返回首页
刷新页面
返回顶部